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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2013年成品油财政补贴款下发

 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2013年成品油财政补贴款已经下发,此次下发的是2013年1月1日—4月30日,共4个月的补贴,昆明市所有出租车补贴金额共计2267.13万元。在补贴期限内营运的出租汽车,平均每辆车每月领取的补贴款为755元,4个月间都在营运的,每车可领到3000余元。如果你还没领取,请尽快在9月底前领取。
平均每车每月补贴755元
按照中央及省、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广大的士司机减负,2006年起,中央开始为出租车行业下发成品油财政补贴款。2013年,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启动中央拨付的2013年成品油补贴款发放工作,并已由全市31家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基本完成资金及时、足额、公平兑现给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
按要求,此次补贴款发放对象和范围是:2013年1月1日—4月30日在册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若在此期间注销服务证上岗的驾驶员,按在岗月份数领取补贴,当月的补贴按实际营运天数计算。此次补贴的营运车辆为全市7601辆出租车,其中含新增的400辆出租汽车,平均每辆车每月补贴款为755.609元,新增的400辆车按营运3个月计算,其余营运车辆按4个月发放。与以往发放补贴款的惯例一样,对于分白班、夜班经营的车辆,白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60%,夜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40%。此外,对于办理了第三本临时资格证的车辆,则白班、夜班、第三本临时资格证驾驶员按40%、30%、30%,领取补贴款。各经营公司是一次性将这4个月的补贴款发放至各出租汽车驾驶员。
最后领取时间截至9月30日
6月30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人员称,此次补贴款的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至今仍有少部分在今年1至4月间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驾驶员,尚未到原所属公司领取补贴。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提醒还未领取补贴款者,应在9月30日前到原所属出租汽车公司领取。逾期未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补贴款将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