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中北新闻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抗击疫情

违规旅行社、导游上榜黑名单

《旅游法》即将颁布实施,我省旅游市场的监管也因此备受关注。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旅游局获悉,随着旅游市场整治的势态不断提升,昆明市旅游市场新一阶段的整治也在不断推进。近阶段5家旅行社、8名导游因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而上榜黑名单。

因操作不规范,昆明5家旅行社被重罚。

昆明阳光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未按照《导游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的导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单字2013第001号)。

云南世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单字2013第004号)。

云南妇女旅行社,为接待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无导游证,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单字2013第007号)。

昆明康辉永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单字2013第010号)。

昆明康辉永华旅行社有限公司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车辆接待旅游者,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单字2013第014号)。

违规导游也被行政处罚

由于8名导游人员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其违规行为和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阑霞(导游证号:D-5301-005012)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2号);

给予郑红林(导游证号:D-5301-012964)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3号);

给予唐洪银(导游证号:D-5301-008054)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5号);

给予黄聪(导游证号:D-5301-012667)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6号);

给予付春梅(导游证号:D-5301-002723)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8号);

给予姚伟(导游证号:D-5301-008274)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09号)。

给予李伟(导游证号:D-5301-007023)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11号)。

给予郭小兵(导游证号:D-5301-006884)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昆旅罚个字2013第015号)。

节选自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