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也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项战略任务。抓好新时代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四讲四有”下功夫。
责任体系要“有力压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要坚持党性原则,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全面压实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理论武装要“有的放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切实推动创新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着力打造理论学习“模范班”,全面系统学、联系实践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推动学用结合,用好用活用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轮流辅导讲课制度。持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工作,让理论学习真正贯注人的思想、走进人的内心,做到“学习一个专题、研讨一个问题、升华一次思想”。
阵地管理要“有序可控”。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人在哪儿,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新闻舆论阵地、文化文艺阵地、社科理论阵地、网络阵地、校园阵地、宗教阵地等“六大阵地”建设和管控,着力深耕“责任田”,确保苗壮穗实。努力将“六大阵地”打造成思想引领、道德教化、价值感召、精神凝聚、文化传承等多种成效于一体的意识形态前沿阵地,用科学理论、先进文化、主流价值占领前沿阵地,激发广大群众思想共振、情感共鸣、行动共进,确保属地阵地平稳有序。
制度建设要“有章可循”。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纪律和规矩,通过考核督促检查、专项巡视巡察、开展专题培训等综合施策,倒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刚性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对重点问题进行及时交办,实行“销号”管理。健全监督检查培训机制,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增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敏锐和政治担当,切实管住守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提升整体效能。(党建网 刘明政)